通讯总线、电源线的布线规范 1.系统通信采用RS-485总线,线材选用2芯屏蔽双绞线。 具体要求:铜质,线径0.5~0.75平方毫米,阻抗38~88欧姆/公里,容抗30~50纳法/公里,绞距20毫米的2芯屏蔽双绞线(如果线的距离不超过500米,可以适当降低线的标准,但必须为双绞线)。 2.系统的总线(由两个或多个相互间具有物理连接的设备组成)上最多允许挂接128个总线设备,在不加中继器的情况下,总线长度不大于1200米。 3.系统总线不应出现分支情况,如分支不可避免,则必须满足以下三条要求: ● 分支长度不大于10米; ● 总线长度之和不超过800米; ● 该分支线上的设备总数不得超过50个。 ● 所有通信信号线应尽量远离干扰源,信号线应走弱电井,不能与强电(如220伏住宅电源)或射频信号线路(如CATV、大信号音频线)并行走线,若并行走线,距离应大于0.5米。 ● 所有线路的接点必须采用焊接或镙丝卡紧的连接方式,并做防水及防潮处理,例如,可将对接点焊接后用防水胶带缠紧或用环氧树脂密封处理。 4.信号共地: ● 同一个网段上的所有设备必须具有统一的信号地,以避免共模干扰。 ● 集中供电时,把同一个网段上的所有电源(包括通讯设备的自带电源)的直流负极直接接到一起组成公共信号地,此时信号地即直流电源地。 ● 单家独立供电时,把同一个网段上所有总线设备的地(黑线)引脚接在一起,由此组成公共信号地。 5.总线使用线材推荐选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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